根据陆丰市公安局与陆丰市教育局颁布的《关于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的指示精神,我校举行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交通安全整治活动。
陆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甲子中队的领导和警官也高度重视,带领相关人员在学生上下学的时间段,到我校值班值守,协助我校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4月21日,我校给全体学生及家长发放了关于严禁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告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宣传小册;并提倡从4月23日开始,12周岁以上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绿色出行。
各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并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对学生存在的骑电动车、摩托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这些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家访教育,随后和学校领导带上《告家长书》登门做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家访记录。让家长认识到孩子骑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危害性,并明确表达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监督孩子不再违规骑电动车和摩托车上学。
4月22日到23日,陆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甲子中队到我校门口维持师生交通安全,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则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于22日8点左右在我校足球场为全校师生上了一节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课。
我校的蔡建增副校长主持了这次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蔡副校长指出我国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就今年1至4月15日止,汕尾市发生交通事故就有宗,死亡人数27人,受伤的人数人。这些触心惊心的交通事故,带给人的就是无法估量的伤害和悲痛,为了自己和他人,同学们应该谨记:“交通伴我行,安全记心中”。
交警部门的钟梓冠警官在我校的足球场为全校师生上了一节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课。
钟警官从我国目前交通形势的严峻性和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切入主题,分两个部分的内容为大家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1.中学生存在的不良交通习惯。
不走人行道,不靠路边走,随意横穿马路。骑车搭人,横冲直闯,逆向行驶转弯不速;骑车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2.如何规范参与交通活动。
钟警官分别从走路和骑乘车的注意事项、遇到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遇到交通事故要注意的问题以及爱护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详细地进行讲解。
接着,钟警官呼吁同学们要推己及人: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把我们掌握的交通安全知识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介绍。另外,对父母的不良交通习惯纠正时要委婉劝阻,当建议不被父母采纳时还要恭而不违,不能埋怨,绝不能过份顶撞父母。
最后,钟警官和全体师生一起宣誓:我是一个中国公民,一定遵守中国法律,遵守交通法,倡导文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倡导者。
同学们,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这生命之花,愿我们都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痛,珍惜彼此的生命吧!
摄影:林锦星
编辑:瀛江学校宣传小组
审核:李泽群
发布:甲子镇瀛江学校团委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