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和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风险管控措施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和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风险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将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和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调整为我省风险管控二类地区。
为做好年8月15日以后有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和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旅居史抵万人员的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各镇(区)和相关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有效发挥网格化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确保对以上地区抵万人员排查报告到位。对年8月15日以后有以上地区旅居史且又无有效检测证明的人员,要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诊疗和流调组组织核酸检测工作。在核酸检测结果确定之前,不予流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抵万14天内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旅居史,由各镇(区)和管理责任单位对其进行随访管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医院。
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年8月16日
▍编辑:何子仪彭楹
▍监制:翁世武陈明思
?万宁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