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自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实施情况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工作检查,重点加强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内容,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对部分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10月4日,广东省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南塘镇某酒店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元。
10月21日,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博美镇某酒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现场仅有一名具备相应条件人员值班,且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主机设备,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元。
10月18日,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东海镇某KTV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KTV现场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元。
消防控制室
是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心脏”
是指挥火灾扑救
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信息指挥中心
一旦发生火灾
值班人员不熟悉相关业务
不具备处置能力
会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