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学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汕教函﹝﹞号)、《关于印发汕尾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汕教函﹝﹞号)等文件精神,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情况划出,现公布如下:
汕尾市教育局
年7月21日
来源:汕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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