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赵映光通讯员黄雁敏郭汉强记者15日从汕尾陆丰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许某履行抚养义务,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申请执行人小陈成功领取到了抚养费用于住院治疗,解决了治病的燃眉之急。据悉,陈某(女)和许某(男)在自由恋爱后,于年农历正月按民间风俗举办婚礼,年6月18日二人生育了儿子小陈。后小陈父母双方因家庭矛盾,年2月陈某带儿子小陈离开许某,小陈由母亲陈某直接抚养至今。此后,许某一直未支付儿子小陈的抚养费。年4月13日,小陈将许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许某支付其自年2月起至年3月拖欠的97个月的抚养费。该起案件经陆丰市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令许某支付原告小陈抚养费元。判决生效后,许某却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于是,小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许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许某无动于衷,拒不履行义务。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小陈的法定代理人陈某也向法院反映,自其与许某分开后,许某一直拖欠支付抚养费,致使小陈生活水平下降,陈某本人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而且小陈的右脚膝盖骨患有交界性肿瘤,需多次住院手术治疗,最近的一次手术时间定在5月初,相关医疗费却还没着落,请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孩子治病要紧,一定要尽快执结该案,为当事人纾难解困。”承办法官研判该案的执行工作时说,考虑到该案申请执行人需筹款住院治疗的紧急情况,为帮助申请执行人及时将抚养费执行到位,保障其健康成长,4月17日,在得知许某具体踪迹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连夜出动,赶至中山市将被执行人许某带回陆丰进行司法拘留。其间,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许某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对许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努力做许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共同想办法筹款解决问题,避免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最终,在法律和感情的双重攻势下,许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与其家属共同筹措款项履行义务,及时解决了申请执行人住院治病急需费用的燃眉之急。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措施。至此,这宗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我们大多数人在人生当中的角色都是由子女变成父母,我们今天面对孩子,何曾不是昨天的我们?每一个渴望被父母关爱的孩子身上也许都有他们父母的影子。”承办案件的相关法官说,不要让法律变成维系亲情的唯一救命稻草,而应该用爱去呵护亲情,保护孩子,既是保护昨天的我们,亦是保护国家的明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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