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年汕尾市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汕教〔〕56号)的文件精神,推荐汕尾市、陆丰市优秀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8月15日-年8月19日。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是否符合条件。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教育局人事股,
教育局监察股,
附:1、年汕尾市优秀个人推荐人选名单.xls
2、年陆丰市优秀个人推荐人选名单.xls
(PS: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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