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情系陆丰免费 邓先生借记卡没离身却莫名损失此笔巨款,此案3年多来一直悬而未决
■新快报记者张国锋
年7月,一男子利用“克隆卡”在深圳金地珠宝首饰公司疯狂盗刷,买走万元的金条。不久,盗刷疑犯被警方抓获,但金条却没有被追回。
此后,一系列法律纠纷由此开始:持卡人告发卡银行,法院判决发卡银行承担七成责任;发卡银行感到很委屈,找到中国银联,要求裁决收单银行承担该笔损失,中国银联裁决收单银行存在过失应负责;收单银行为此又找到刷卡商户,但双方都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案件3年多来悬而未决,近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目前也未宣判。
●案件缘起疑犯用克隆卡成功刷万买8公斤金条
被盗刷者邓先生持有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农联社”)借记卡,年7月下旬,邓先生成功申请到一笔贷款,贷款资金打入借记卡里。年7月30日16时12分许,邓先生正在深圳小梅沙附近,其借记卡就在自己身上,却连续收到两条刷卡短信通知,共消费.63万元。发现被盗刷后,邓先生当天16时18分向农联社报案,17时15分又分别向深圳警方和陆丰警方报案。
与此同时,邓先生于当晚要求陆丰农联社提供被盗刷消费的公司账号,并立即停止支付该笔.63万元被盗刷款。可惜农联社截至7月31日中午才提供珠宝首饰公司账户,此时该账号款项已于当天上午按照银行操作规程结算划拨,陆丰警方无法及时冻结被盗刷的款项。
后来,该案告破。原来犯罪分子当天用邓先生的克隆卡在深圳金地珠宝公司刷卡.63万元,买走了8公斤左右的金条。尽管持克隆卡消费的犯罪分子已被抓获并判刑,但是,制作克隆卡的主犯仍未被抓获,赃款也无法追回。
于是,就谁要为这次盗刷埋单这一问题,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