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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陆丰东海这栋8层高的楼房应声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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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层高的违建楼房应声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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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层高的违建楼房应声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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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有效遏制并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5月4日,我镇联合市相关部门,出动人员多人、机械10部,对炎龙村多处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

行动前,镇党委书记洪锦宗作动员讲话并到现场指挥拆除工作,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拆违控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此次拆违控违工作为契机,乘势而上,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下大决心,采取强有力措施,坚持“控新拆旧”原则,对顶风抢建、影响安全、反映强烈等违法建设加大拆除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形成强大攻势,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我镇拆违控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地环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义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秋河现场指导拆除行动,要求东海镇要加强领导,下大决心,采取强力措施,形成强大攻势,严厉打击整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东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当天行动共拆除炎龙村小产权房3栋,仓库1处,骨架1处,铁皮房3处,总建筑面积约多平方米,严厉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

下来,我镇将认真执行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规范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继续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发现一宗,打击一宗。通过依法拆除违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最大限度消除违法状态,规范用地建设行为,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

陆府通[]10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城市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清查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政府将坚决遏制和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凡未依法取得工程建设全部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所有已建在售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顶风作案,继续违法抢建和销售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违法建设业主,施工,销售,设计,监理等主体单位责任。

三、对擅自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未取得住建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工程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商品混泥土等企业不得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及新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否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破坏查封现场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村霸和黑恶势力组织暴力抗法的,依法从重从严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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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切违法建设均不受法律保护。希广大市民认清违法建设危害性,自觉抵制违法建设,拒绝购买违法建设房屋,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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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告

陆丰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来源:陆丰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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