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陆城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城联创”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陆城环卫管理,努力创建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根据《广东省垃圾管理条例》、《陆丰市陆城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规定(试行)》、《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陆丰市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陆丰市陆城“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陆城环卫管理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年9月20日起,对陆城范围内主干道生活垃圾收集桶(箱)进行全面取缔,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定时、定点排放,统一收运。环卫工人将每天二次临街入巷摇铃收集垃圾,收集垃圾时间:陆城主次干道为每天早上7:00至8:30,晚上19:00至21:30;村、社区为每天早上7:00至8:30,晚上按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与东海镇、城东镇分别印发到商住户的《环境卫生告知书》确定时间执行(见附表)。各单位和商住户应将垃圾袋装后,在相关规定时间排放,其余时间应暂放户内,不准乱倒乱放。二、陆城市区内各单位及商住户,应按规定认真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自家门前的卫生、整洁、通畅。三、各单位及商住户应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将垃圾袋后投放到垃圾收集箱(桶),坚决杜绝将垃圾裸露乱倒、乱扔在路道或人行道上,确保城市道路的整洁卫生。四、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垃圾的,按照相应规定处以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损坏环卫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以重建(置)价2倍至10倍罚款。并将通过媒体给予爆光。五、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益于每个市民的身体健康,有利于提高城市品位,希望广大市民给予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的家园。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年9月11日
创建文明城市美化陆城环境
——致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好!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开展“五城联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年9月20日起,陆城规划区主干道摆放生活垃圾收集桶(箱)全面取缔,相应调整垃圾收运方式,为确保陆城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进一步提高保洁水平美化市容市貌,我们热切期望广大市民朋友以实际行动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陆城环境卫生的整治和清洁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城市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我们谨向全体市民倡议:一、广大市民朋友要以主人翁姿态踊跃投身到清洁卫生行动中,清洁庭院、道路和巷道的每个角落。自觉摒弃不良习惯和不文明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丢垃圾、不乱堆乱摆、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绿化;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秩序;自觉做好家庭卫生,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垃圾袋装化,;自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垃圾,收集垃圾时间:陆城主次干道为每天早上7:00至8:30,晚上19:00至21:30;村、社区为每天早上7:00至8:30,晚上按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与东海镇、城东镇分别印发到商住户的《环境卫生告知书》确定时间执行。环卫工人将每天两次临街入巷摇铃收集,其余时间应暂放户内,不要随意乱倒乱放。居民家庭装修废弃物和废弃沙发、衣柜、床等大件家具不得随意抛放路面,不得投放垃圾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内,按有关规定,可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或陆城保洁公司()上门收集。请大家共同遵照规定,共同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二、各单位、住户和商铺等居民朋友要认真履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义务,保持单位门前、店铺门前、自家门前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清扫干净、整洁卫生;严禁乱倒污水、垃圾,乱扔杂物;不践踏、不破坏公共绿化带;保持路面整洁、畅通,不挤占路面;不沿街沿路燃放烟花爆竹,不破坏公共设施;共同创建整洁街容、和谐美丽的市容市貌。三、每一个市民朋友都要积极维护整洁优美的环境,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监督义务,积极主动监督和劝阻损害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杜绝脏、乱、差;倡导人人关心公共卫生,人人遵守社会公德,人人提倡文明新风,以实际行动约束自己,带动他人,营造着眼大局、立足小节、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共同创建美好家园的风气。市民朋友们,我们都是城市大家庭的一员,都有责任,有义务为大家庭增添光彩,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同心,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为打造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祝广大市民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举报投诉陆城环境卫生管理所: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年9月11日来源:陆丰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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