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14时30分,陆丰东海镇洪厝围7号一泡沫彩钢板建筑着火。接警后,市消防、公安等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展开扑救,迅速控制火情,将大火扑灭。过火面积约81平方米,2名成年人和6名小孩顺利逃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着火建筑为居民自建房,共2层,单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一楼为砖混结构,二楼为泡沫彩钢板建筑,用于堆放杂物和住人。据悉,该建筑日常居住6名成年人和6名小孩。据了解,泡沫彩钢板作为一种新型建材,凭借自身造价低、质量轻、施工方便、可重复使用等特点,被广泛应用到建筑工程施工中。但泡沫彩钢板属易燃材料,其燃烧后释放大量烟热和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所幸,此次火灾事故发生在白天,且人员都在一楼活动,未造成人员伤亡,如若该起火灾事故发生在深夜,后果不堪设想。近年来,陆丰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要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也就是抓好违规搭建的泡沫彩钢板场所治理。火灾事故给我们也敲响了警钟。消防部门希望各地加以重视,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自查自纠,切勿在泡沫彩钢板建筑内住人。编审:陈思恩/编辑:杨志健
来源:陆丰市广播电视台
融媒体矩阵
汕尾1线
善为网
深汕特别网
深汕1线
海丰一线
陆丰一线网
汕尾报网
汕尾特搜
深汕一线网站
汕尾宣传网
汕尾房地产信息网
汕尾一线网站
社交媒体抖音号
快手号
微博号
头条号
本刊所有内容均来自网络,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