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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丰市一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初步调查报告
年8月13日傍晚,我医院报告接诊1例发热患者的咽拭子初步检测呈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搜索,现将有关调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患者陈格娟,女,41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河马鲜生超市酸奶销售员(超市无经营冷冻海鲜及肉品),身份证号:25xx6X,联系xx,陆丰市住址:南塘镇北湖村,深圳住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科技园路润祥家园。
二、发病、诊疗经过及临床表现
患者因于8月7日下午出现咽部不适,轻微发热(未测体温),自行服用行军散无好转,8月8日再次发热,体温38.5℃,并出现腹泻三次,由家人到乡村医生门诊购买药物服用,具体不详,服用后腹泻好转但仍反复发热,于8月12日上午9时由患者弟弟开车,患者姐姐及弟媳陪同到医院就诊,期间患者有戴口罩,陪同人员未戴口罩,肺部DR提示肺部感染,医生建议住院治疗,患者认为无必要,医院治疗,医生建医院诊治,未做诊疗,患者回到其弟家收拾衣物后于8月12日18点20医院急诊科就诊,入院体查:体温39℃,心肺听诊无特殊。收入内六科治疗。
三、流行病学调查
(一)发病前14天居住和旅游史
患者与其丈夫及三个孩子一直居住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8月6日早上同三个孩子乘坐滴滴车到深圳大芬地铁站转乘由深圳到华侨的大巴(8:00),车上约8人,患者及三个孩子坐在靠后座位,均有戴口罩,于中午12是10分到达铜锣湖,步行到其姐姐家,8月6日中午到内湖镇强兴家居店购买家居到其弟家,期间患者有戴口罩,家具安装完成后回到其姐姐家居住后无外出,8月10日患者弟弟一家从上海回到南塘家中,患者一家由其姐姐家骑电动车到其弟家居住,期间有到附近小超市购买纸巾(有戴口罩)。
(二)暴露史
患者发病前14天内否认到香港及接触香港或境外来陆人员,否认接触过发热、咳嗽病人,家人均未出现不适情况,患者工作的超市无销售冷冻肉及海鲜。
四、接触者调查与管理
经调查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共有患者孩子(3人),患者姐姐及其家人(4人),患者母亲和患者弟弟及其家人(5人),患者堂哥一家(3人),患者外甥及其孩子(3人),医院接诊患者时无有效防护的医务人员,内湖卫生站接诊患者时无有效防护的医务医院接诊患者时无有效防护的医务人员。
五、实验室检测结果
8月12日医院血常规未见明显异常;DR影像提示:双肺纹理增重,双侧肺门影增浓,双侧中下肺野片絮状糊影,考虑肺部感染。
医院血8月12日血常规提示白细胞5.1*10^9/L,中性粒细胞正常,淋巴细胞偏低,发热门诊采取咽拭子标本送检,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可疑阳性。
六、已开展工作
(一)患者已在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并为患者采样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并及时向卫生行政单位及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领导小组报告。
(二)已对患者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仔细搜索密切接触者。
(三)对搜索到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并采样送检。
八、下一步工作
(一)建议医院进一步做好病例隔离治疗及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做好患者健康教育工作,避免恐慌;
(二)继续组织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医学观察工作,切实落实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
(三)建议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加强医护人员病例发现与报告、标本采集、诊疗、院感防护、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四)建议做好家属、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的健康教育。
(五)继续做好流调工作,如有发现新密切接触者继续采样,及时检测,继续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管理工作。
陆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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