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陆丰市教育局制定了《陆丰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并印发至各学校、幼儿园。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齐参与
陆丰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结合汕尾和陆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把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突出问题,采取超常规手段,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和最实的举措,加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各校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推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实现有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的中小学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常态化;创新宣传手段。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健康平安和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适用范围
陆丰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四、工作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常抓不懈。
(二)健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坚持开展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及主题班会内容。
(四)严格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了解掌握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知识。未佩戴头盔师生不│得驾乘摩托车、电动二轮车等。教育学生不坐超载车、病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步行走人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学生接送车辆排查整治活动,认真监督学生接送车辆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汇报相关部门,以便于及时查处,以确保学生接送车辆行驶安全。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乘车安全教育,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六)加强日常清查管理工作。各校在上下学时段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领中层干部和安保人员(安保人员需配备防护器材、持械上岗)按时在校门口值守,加大对师生驾乘摩托车、电动二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规行为,│驾乘无牌证二、三轮车违法行为,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清理清查和管理工作力度。同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二轮车的师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曝光;情节严重的,将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对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家校共管工作。积极利用家访、校讯通、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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