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公安局深入推进“飓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对“假币”犯罪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切实维护消费群体的资金安全。近日,再破获1宗持有、使用假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假币元。
案情回顾
年1月28日,陆丰市公安局内湖派出所在对辖区怡家宾馆进行清查时,在该酒店房靠窗的桌子上发现一个黑色的皮包,包内有疑似假币元(年版,元面额,冠字号:M3W)。
现场查获的假币
该案移交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后,经侦大队民警对案件梳理后马上展开侦查工作,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比对分析等工作,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3岁,陆丰市陂洋镇人)。犯罪嫌疑人杨某为躲避抓捕多地流窜,经侦大队多次组织警力对其进行抓捕未果,随后,将其上网追逃。年5月10日,经侦大队通过线索获悉犯罪嫌疑人杨某潜逃回家的信息后,马上组织警力,并在陆丰市公安局陂洋派出所地协助下,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归案。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准备使用假币与他人交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且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via: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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