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揭阳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判大会,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1宗案件,对余某通、吴某森、吴某苗等3名毒品犯罪分子宣判执行死刑,有力地打击涉毒涉黑恶犯罪,充分显示揭阳市委市政府开展以“中央决定、扫黑除恶,众剑行动、拔根务尽”为主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迅速形成对涉毒涉黑恶犯罪的强大震慑。
被告人余某通(男,汉族,年11月,陆丰市人,小学文化)、吴某森(男,汉族,年11月生,揭阳市惠来县人,小学文化)、吴某苗(男,汉族,年3月生,揭阳市惠来县人,小学文化)三人于年12月21日开始密谋,由余某通出资40万元,吴某森出资25万元,吴某苗出资30万元,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另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年10月份至12月28日,余某通在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附近,先后四次购买制毒原料麻黄素,共计千克,后转手卖给他人赚取差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了对上述三名涉毒罪犯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宣判会后,罪犯余某通、吴某森、吴某苗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来源:揭阳政法,揭阳禁毒,今日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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