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中有关“预警信号生效后学校停课”的规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指引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保障台风和暴雨天气下学生的生命安全,我校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台风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台风黄色预警台风橙色预警台风红色预警
1、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学校停课。
①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②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③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④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2、当地气象部门解除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除非事前已公布所有学校须全日停课,否则应按下列安排恢复上课: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在5:30至10:30解除,当日下午正常上课;在10:30至次日5:30解除,次日上午正常上课。
二、暴雨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暴雨红色预警“停课铃”停课信号
1、6:30前发布,学校全天停课
①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②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2、6:30-8:00发布,学校全天停课
①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②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③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3、8:00-11:00发布,学校继续上课
①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②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4、11:00-13:00发布,学校下午停课;上午未结束的课程继续上课
①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②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③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5、13:00后发布,学校继续上课
①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②在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③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④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本指引内容与学生的安全有关,广大家长、学生务必清楚本指引及遵守有关安排,并采取相应行动;在台风、暴雨天气影响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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