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市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市教育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江远彬、龙海山
联系电话(传真):()
2.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金才、庄鸿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