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陆教〔〕27号
汕尾市教育局
汕教函〔〕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继教〔〕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
汕尾市教育局
年3月12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年陆丰市教师资格认定确认受理表
附件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下教师资格材料整理要求
附件4: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清单
附件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年修订)
附件6: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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