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7月24日上午10时许,一辆牌号为粤B25Y45的小汽车乱停放在南塘镇农业银行门前,影响行人行车,阻碍道路畅通。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塘中队依法对其拍照取证和开具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录告知书时,车主余某赞不服处理,公然对抗、挑衅民警依法执法,致使群众围观影响交通。
“南塘派出所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车主余某赞不但不听从民警劝告,反而扬言交警不撤销处罚就坚决不离场,并且继续大声喧嚷起哄,煽动周围群众围观,导致交通阻塞严重。为及时疏导交通,派出所民警依法将余某赞带离现场,余某赞的妻子陈某希(女,37岁,陆丰南塘人)、表妹王某玲(女,34岁,陆丰南塘人)见状阻拦民警,并用摩托车阻道,跟随吵闹起哄。为避免不良后果发生,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对其3人采取措施,依法强制带离现场,及时疏散围观群众,恢复交通秩序。
经查,违法嫌疑人余某赞、陈某希、王某玲对其拒绝、妨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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