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对我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现将我校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条件
本次招生小学人数共30人,其中听力障碍一年级12人,智力障碍一年级16人(走读),视力障碍一年级2人(走读);初中招生12人。凡本市户籍,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至15周岁,生活基本能自理,无攻击行为或自虐行为。医院鉴定为听力障碍儿童、视力障碍儿童、中度智力障碍儿童。(轻度智障可在普校随班就读,重度以上不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送教上门)。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时请携带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孩子残疾证,医院鉴定、体检报告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所有要求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学校将进行入学能力评估。
2、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学生中如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或自虐行为以及其他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年8月19日至8月26日
地点:陆丰市特殊教育学校(陆丰市广播电视大学隔壁)
四、录取方式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在入学评估后由学校通知是否录取。
2、已录取学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为两周,期满符合就读要求的给予注册学籍。
五、联系方式
学校:-
陈老师:
陆丰市特殊教育学校
年6月20日
编辑:林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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