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正月十五称为元宵节。龙口地区过元宵节,乡间有燃灯祭神祭祖之风。灯是用胡萝卜、萝卜或白菜疙瘩刻出来的,乡间百姓习称“割(方言读ga音)灯”。
关于割灯,民间素有“割三不割四”一说。意思是说,割灯要赶在正月十三这天完成,正月十四日后就不能割灯了,为的是早散发掉萝卜内水分,避免灯油燃烧时迸溅。
割灯,应选好胡萝卜(萝卜),用刀削好尺寸,再用制钱将胡萝卜(萝卜)心处挖出洞作灯碗。然后,将苫草杆缠上黄表纸或棉花作灯芯,插进灯碗。尔后,把蜡烛化开,兑些许豆油或花生油,用混合油趁热灌满灯碗。
灌灯时,灯芯也要浸油。胶东农家多选取苫草杆来做灯芯。据说,苫草秸秆中空,燃烧时易熔成小球,状似黄豆粒,农人为求吉利,见状便念叨几句:看来今年要收豆子了。
按龙口民间旧俗,“菜”与“财”谐音,有的人家将白菜灯供在财神前。又因白菜疙瘩状似莲花瓣,有的人家就将白菜灯着成桃红色,供在家堂(即观世音菩萨)前。萝卜(按龙口方言,“卜”、“辈”谐音)灯供于祖宗神位前。其他地方上灯用胡萝卜灯。
胶东地区元宵节上灯,含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天。十四日晚,家家在天地神、财神、家堂及祖宗神位等处燃灯祭祀,称“试灯”。
正月十五黄昏时分,百姓须携灯至祖坟点燃祭拜,俗谓:“给老祖宗送灯照着捉虱子”。
同一天晚上,各家还要到土地庙、家庙、支谱、关帝庙去送灯、燃灯,以祭神祭祖,是谓“正节”。十六日上灯称之为“残灯”。
正月十五、十六晚上,除燃灯祭神祭祖外,还于街门、院落、猪圈、茅厕、鸡窝、牲口棚、磨屋、家居内室等处燃灯。龙口民谚曰:“上灯饺子落灯面”,其中的“上灯”、“落灯”指灯的位置而言。
正月十五晚,街门门簪上、猪圈台上、居室外窗台上、茅厕顶儿、鸡窝顶儿、石磨上、家中柜顶、水缸盖儿、锅台等高处,都要放上胡萝卜灯,此谓“上灯”。
至正月十六晚,街门门枕上、猪圈台下、居室外窗台底下、茅厕地面、鸡窝门口地面、磨屋地面、家里地面、水缸下、锅台下等低矮之处都要燃上灯盏,此谓“落灯”。
据老人讲,元宵节胶东农家燃灯,不管上灯还是落灯,图的是“照一照亮”,以辟邪禳灾,求得诸神保佑阖家人丁兴旺。
自正月十四日起,各家所燃灯盏,当晚不收,让其尽油而燃,次日再添灯油,晚上重新送灯、燃灯。
龙口民间有元宵节收灯之说。民谚曰:“三灯收两灯,打的粮食坐着撑”。农人认为,灯节这三天天气如何,将会预兆当年收成。两天风雪交加,灯被吹灭,就是老天收灯了;三天当中,若有两天收了灯,即寓意当年年景特好,打的粮食吃不完。
坊间还有一种说法,收灯(按胶东风俗,一般在正月十七日)时,农家习惯观察灯花(灯油燃尽,灯芯燃烧后的凝结物)大小,来卜测农业收成。民间认为,若结出的灯花多为大粒,象征大颗粒庄稼(如黄豆、玉米等)丰收;若结出的多为小粒,则象征小颗粒庄稼(如谷子、小麦等)丰收。
元宵节供“圣虫
胶东民间的元宵节,家家户户除”滚汤圆“外,还盛行蒸茧饽饽和”圣虫“。”圣虫“是过年祭祀供奉的吉祥物,头部为圆形,嵌两粒绿豆做眼,制成刺猬和蛇的形状,口含镍币或红枣,大的供在财神和灶神的祭案上,小的放在粮囤、面缸里,祈求日子富足,财物用之不尽。
说起供”圣虫“这一习俗,居然和”卧薪尝胆“的故事有关。春秋时,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回国后,坐卧于薪草之上,”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即尝胆也“(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18年后,勾践起兵伐吴,三战三胜,终在公元前年一举灭吴雪耻。越地一带,属江南水网密集地区,蛇是这里最活跃的动物,因此,越国先民对它们充满了好奇和敬畏,并将之当作崇拜的图腾。
越王灭吴第二年,旋即挥师中原,动员越民3万余人北迁齐国。公元前年,勾践率众迁都山东胶南琅琊,历时年。据《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载:”越王勾践二十五年徙都琅琊。“《越绝书》中亦有此记载。
由于越人的北迁,必然带来崇拜蛇图腾的习俗,后来蛇图腾演化为供奉”圣虫“,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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