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城大街马街铺设沥青路面工程施工的
通知
马街大街各商住户:
经市政府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对陆城大街马街铺设沥青路面进行施工建设,为确保铺设施工顺利,安全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陆丰市陆城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施工时间:年12月7日至年12月31日。
二、工程施工范围:陆城迎仙桥南侧至马街尾。
三、在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各商住户,请于年12月7日前对各种临时建(构)物、摊档、管线等阻碍施工的物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者将予以强制拆除。
四、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按施工规范设围,明示标志,以确保安全施工。
五、施工期间实行交通管制,在施工范围内除工程施工车辆及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同时敬请行人注意安全,切勿靠近施工地点。
六、各商住户应积极配合,支持工程建设,以便早日竣工通车,违反本通知、影响工程施工者,将视情节,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特此通知
陆丰市公用事业局
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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