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陆丰市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编号GGD0056
转让底价(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11-24
挂牌结束日期-12-21
标的企业经营范围: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露天开采锆矿、钛铁矿(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年4月8日标的企业和东莞市启亮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下称“启亮公司”)签订《关于联合开发甲西上堆村砂矿协议》,协议约定标的企业负责申办采矿权许可证,启亮公司负责征地,费用双方分担,双方在商定划分的区域内各自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合作期为六年。年1月7日,双方又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发甲子皓矿的补充协议书》,主要补充事项为,项目合作的时间调整为自标的企业获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六年,若六年内尚不能完成开发,双方同意延长合作时间,具体条款到时再商议。目前,协议已到期,双方没有就延长合作时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部分约定双方没有完全履行,可能会引起诉讼。
2.根据《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陆丰市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57号),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公司直接引用了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第号)结论。采矿权评估的基本情况如下:无形资产—采矿权账面值为.73万元,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值为.52万元。
3.详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陆丰市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喜粤专审字[]第号)、广州皓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陆丰市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育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报告》(穗皓程审字第号)、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陆丰市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甲子锆英石海滨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第号)、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陆丰市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57号)以及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广晟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陆丰市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联系人:颜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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