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公安局通告
随着春节来临,车流人流逐步增加,迎来市民出行高峰,而机动车辆在市区及重要乡镇道路占道的问题十分严重,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为改善交通秩序、减轻通行压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节日交通环境,陆丰市公安局联合陆丰市教育局,决定启用全市18所学校内空地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希望有停车需要的车主将车辆就近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18所学校临时停车场列表:
02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
年2月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09:00时至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六)24:00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03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
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不接受其他车辆停放。
04
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
学校和保安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车辆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05
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注意事项:
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本通告自二0一八年二月六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陆丰公安局、陆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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