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
实施十周年专题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年第3期编者按
●“破产法实施十周年”
专题稿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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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年6月1日,现行《企业破产法》迎来实施十周年的纪念日。在此前的年,中国破产法更是迎来各种历史性时刻:如果从年《大清破产律》算起,中国破产制度迎来了制度建构周年;如果从年《企业破产法》(试行)算起,我国破产制度也迎来30周年纪念;即便只拘泥于年《企业破产法》,这部面向市场的企业破产法也迎来颁布十周年。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下,《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理当成为我们总结成绩,反思不足并寻求共识的契机。
而这一系列时间节点的背后,则是我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济转型。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接下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尤其提出加速“僵尸企业”处置,提出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这些政策组合,已然成为中国破产体制改革的契机和动力,也一定程度上即激活了我国年《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为中国破产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
在这个特定的时刻,分析我国破产法发展的成败得失,进而为将来可能的制度进化提供智力支持,则成为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因此,敝刊编辑部借助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破产法快讯”白癜风能治疗吗北京那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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